ISO POCOSA 2017将于2018年1月1日开始生效,过渡期为一年,以允许ISO成员满足ISO POCOSA 2017中规定的新义务,但需要证明过渡期的必要性,如需修改第三方经销商现行协议期限等。
ISO POCOSA是ISO的商业政策,它规定了ISO成员和ISO中央秘书处(ISO/CS)所应采取的商业行动规则和程序,以及ISO成员在使用和销售ISO出版物时的权利和职责,并对使用、翻译、复制ISO出版物所应缴纳的版税等做出规定。自1993年ISO与IEC共同制定并发布了《ISO/IEC共同版权、文本使用权和销售政策》(简称ISO/IEC POCOSA 1993)以来,ISO已对其进行了多次修订,从最初与IEC共同制定,到1999年、2000年、2005年和2012年ISO的独立修订,名称也改为ISO POCOSA。
ISO POCOSA 2017的发布和实施将对ISO各成员国产生不同的影响,对此,我国应积极面对,深入研究,并提出我国的应对措施,这是我国当前面临的迫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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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 POCOSA 2017主要内容
ISO POCOSA 2017在体例上仍保留ISO POCOSA 2012 “核心文件+附件”的模式。核心文件中规定了ISO标准版权保护政策的核心内容和ISO 标准版权保护政策的基本原则,并对ISO的营销体系进行了描述;附件是针对核心文件做出的具体规定。ISO POCOSA 2017中包括8章和8个附件。
核心文件的8个章节包括“引言” “定义” “指导原则” “ISO版权和商标保护” “版权所有和许可” “ISO出版物、国家采标标准、他们的草案和其他作品的经销“ “IS0成员、第三方经销商、终端用户复制ISO出版物”;“汇报”等章节。
8个附件包括:“ISO出版物列表” “ISO出版物和国家采标标准版权声明”“在制定过程中分发ISO标准的政策” “ISO成员获得的ISO中央秘书处在本国领土范围内销售ISO出版物的费用(返还费)” “IS0成员向IS0中央秘书处支付的向终端用户或通过第三方分销商分发的IS0标准的版税” “关于报告销售ISO出版物和国家采标标准” “关于终端用户内部网络许可使用ISO出版物的规定”和“关于许可终端用户复制并非用于公司内网的ISO出版物的规定”。这8个附件是作为核心文件内容的具体补充分别对核心文件的具体规定做出详细阐述。
ISO POCOSA 2017强调了ISO成员在制定ISO国标准中作出的突出贡献,并对复制和分发ISO出版物及由ISO发布的元数据提出条件,包括对全部ISO出版物或部分ISO出版物,以及ISO标准的国家采标标准版权和版权使用权做出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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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定义相关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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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了标准版权保护的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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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了ISO标准版权和商标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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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了ISO出版物等版权所有和许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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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ISO出版物等的分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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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了ISO出版物的复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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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ISO标准出版物的版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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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ISO成员国的汇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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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 POCOSA 2017中需要关注的几个方面
1、“主动销售”和“被动销售”成为新的销售模式
随着跨国经销商的取消,ISO的经销模式发生了变化,ISO/CS、ISO成员及第三方经销商成为了ISO出版物的主要营销主体,主动销售和被动销售成为其重要的营销手段。为此,ISO POCOSA 2017中对ISO中央秘书处、ISO成员和第三方经销商的经销提出了不同的规定。
在ISO POCOSA 2017中“允许境内主动销售,境外被动销售”,也“可以通过签署协议在境外主动销售”,并在“未超过最高阈值时即可境外主动销售”,但仅限于国家采标标准及相关产品的销售 。第三方经销商不能从此例外中受益 。
2、严格规范“第三方经销商”的复制、经销及权限
关于“第三方经销商”的复制、经销及权限,是ISO POCOSA 2017中十分重要的条款, POCOSA 2017 在“5.2. 向第三方经销商授予许可的协议”中明确指出,“ISO成员和ISO/CS可签订许可协议,允许第三方经销商在其国家领土内行使全部或部分使用权”,但对第三方经销商跨国销售国家采标标准提出了禁令 ,即“严禁ISO成员授权第三方经销商在其领土外主动销售国家采标标准的权利,此权仅限ISO成员”,并只能获得本政策赋予ISO成员的利益,但在境外只能拥有被动销售的权利。
总之,ISO成员国一旦根据ISO POCOSA 2017指 定了第三方经销商,第三方经销商的活动责任就完 全由任命它的ISO成员负责。这些成员必须确保他们指定的第三方经销商遵守ISO POCOSA,ISO成员 还必须确保其指定的第三方经销商不能认为其拥有比ISO成员更多的权利。
3、国家采标标准与ISO标准不得混淆
ISO POCOSA 2017中多次重申,“国家采标标准的内容坚决不能直接作为ISO出版物使用,含有该内容的产品坚决不能直接或间接作为ISO产品或者等同于ISO产品。ISO成员和他们的第三方经销商坚决不能直接或间接将国家采标标准作为ISO标准或等同于ISO标准”。并且明确指出,“ISO成员必须确保其第三方经销商不错误地将国家采标标准,或是包括国家采标标准内容的产品作为ISO出版物”。
分析表明,国家采标标准与ISO标准在销售和使用中不得混淆的规定已成为ISO各成员国高度重视的内容。ISO各成员及其第三方经销商应重视国家采标标准工作,国家采标标准在使用和销售中坚决不能与ISO标准混淆,ISO POCOSA 2017已将其作为ISO未来监管的重点。
4、严厉惩戒违反ISOPOCOSA规定的行为
ISO POCOSA 2017对不实施ISO POCOSA的成员国提出更加严厉的惩罚措施,在3.2中指出:“ISO理事会可以制裁任何违反该政策原则的成员国,这种制裁可以让其退出ISO,丧失使用ISO版权的全部权利”。进而在5.2中指出:“当某个组织不再是ISO成员时,不论基于何种原因,许可权和所有的使用权将立即自动终止,包括销售国家采标标准以及以这些资料为基础的产品的权利”等。并再一次强调,“不遵守本政策的ISO成员,或不愿意保护ISO出版物、国家采标标准、他们的草案和其它作品中的版权的ISO成员,将会受到制裁,其中包括取消这名成员的ISO成员资格”。ISO POCOSA 2017中多处强调不遵守ISO POCOSA的严重后果,换句话说,是要求各成员国要严格履行义务,保护ISO出版物及国家采标标准,从而使各成员国通过销售ISO标准和国家采标标准实现利益共享。
为保证ISO POCOSA能够得到有效实施,ISO成立了一个由ISO成员的代表组成的商业政策顾问组(CPAG),负责讨论商业和版权问题,以及实施ISO POCOSA的相关问题,该小组将就这些问题向ISO理事会提出建议。CPAG将针对是否对某ISO成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重要阈值给出书面指南,同时提供适用的计算方法;并负责监督ISO POCOSA的实施,以及就与政策和实施解释有关的问题提出咨询意见。任何问题或投诉都必须向秘书长报告,秘书长可以要求CPAG向其提出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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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 POCOSA 2017对我国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ISO POCOSA 2017对标准版权的规范更加全面和严格,我们应该充分掌握和利用ISO国际标准版权保护的最新政策。该政策的发布和实施对我国来说是一把双刃剑,利用好该政策可以推动我国的标准走出去,同时更加及时获得相关国家的标准;但如果利用不好则可能被其他国家的标准冲击我国市场,影响我国标准化的发展。因此我们要积极开展对该政策的研究,做到知己知彼,同时采取积极措施保护我国的利益,推动我国国家标准走出去,提升我国标准化的水平,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经济、社会、科技、贸易的发展。
ISO POCOSA 2017带来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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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 POCOSA 2017推动我国加强与各国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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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 POCOSA 2017赋予ISO成员更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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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 POCOSA 2017促进我国第三方经销商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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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 POCOSA 2017推动我国对ISO标准版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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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 POCOSA 2017为我国参与“一带一路” 建设提供了新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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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 POCOSA 2017带来的问题及应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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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的国家标准化机构会冲向中国标准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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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经销商的监管更加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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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国家采标标准和第三方标准采用ISO标准的规定将影响到我国非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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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准同行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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